空气-空气能量回收通风装置,带有独立的风机、空气过滤器,可以单独完成通风换气、能量回收功能,也可以与空气输送系统结合完成通风换气、能量回收功能的装置。习称能量回收机组或热回收机组。
热回收的目的
1、减小供热(冷)装置的容量。
2、减少诸多设备如制冷和供热设备、空气处理设备、水泵、管路等的投资。
3、减少全年的能源消耗量。
4、降低运行费用。
5、减少对环境的污染,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,保护环境。
相关标准
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GB50189-2015)、《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规范》GB50365-2005规定:
建筑物内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,宜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。排风热回收装置(全热和显热)的额定热回收效率不应低于60%。
1、送风量大于或等于3000m3/h的直流式空气调节系统,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大于或等于8℃;
2、设计新风量大于或等于4000m3/h的空气调节系统,且新风与排风的温度差大于或等于8℃;
3、设有独立新风和排风的系统。
热回收机组的种类
1、转轮式全热回收器
2、板式显热回收器
3、板翅式全热回收器
4、热管式显热回收器
5、溶液吸收式全热回收器
6、液体循环式显热回收器